关于举办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暨启动大连赛区初赛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和部署,为了调动广大青年在新能源领域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带动能源产业和消费的转型升级;引领区域新能源创新创业和转型发展,引导优秀获奖项目转化落地,在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全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和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举办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分为初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在各分赛区进行,总决赛在山西省大同市举行。现将大连赛区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赛区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承办单位: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支持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

  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负责大赛组织和运营等相关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组织委员会邀请企业代表、投资机构代表、专家学者、政府政策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指导、培训和评审工作。

  二、参赛主体要求

  大连市高校和科研院所青年科研人员团队、大连市新能源相关企业均可报名参赛。报名项目应为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智能电网、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储能、节能等新能源领域项目。

  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

  1、初创组参赛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进行过工商注册的创新创业团队;

  (2)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发团队,报名的科技成果一般应已完成中试。

  (3)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的企业。

  2、成长组参赛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企业。

  (2)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所有报名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不良记录,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三、大赛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7月15日。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7月22日。

  大连赛区初赛完成时间:8月15日前。

  四、大连赛区奖项设置

  大连赛区初创组和成长组合并组织比赛,并设置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5000元。

  二等奖3名,每个2000元。

  三等奖5名,每个1000元。

  最佳创意奖1名,1000元。

  最佳商业模式奖1名,1000元。

  五、初赛安排

  大连赛区初赛将采用书面评审和项目公开路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根据报名文件遴选优质项目进入初赛路演环节,最终通过项目公开路演决出大连赛区获奖项目。

  六、报名方式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自愿填写《参赛报名表》,并根据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括参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其他与参赛项目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如有请提供)。

  参赛团队或企业将报名文件通过邮件发送至:ruikui@dicp.ac.cn,经审核无误后将报名表和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大赛网上报名系统,大赛官方网站为:www.chinanei.cn。

  七、其他

  1、大赛组委会将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运用论坛沙龙、培训辅导、融资路演、银行授信、大小企业对接等方式,为参赛项目和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2、总决赛将于8月底在山西省大同市举行。

  3、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分赛区项目得分情况分配入围总决赛的名额。

  4、总决赛的奖项设置详见附件文件,与分赛区奖项可兼得。

  5、本次比赛不向参赛团队或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参赛经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6、其他大赛相关情况,详见附件《关于举办首届“新能源之都”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大赛联系人:白亚琪,13610628347,电子邮箱:13610628347@163.com

  大连赛区联系人:陈瑞奎,13940950620,电子邮箱:ruikui@dicp.ac.cn

  大赛网址:www.chinan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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