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市2019年度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大连市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文件),现就做好2019年度大连市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支持政策

  大连市全职引进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项目人选。

  经遴选为项目人选的,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长期项目人选60万元,青年项目人选20万元)。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人选可比照高端人才、青年项目人选可比照青年才俊,享受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人选。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者为在海外企业、金融机构等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截至2019年4月22日,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连工作3年以上。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二)青年项目人选。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者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大连市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截至2019年4月22日,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连工作3年以上;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承诺。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填写《大连市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表》《一览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一览表电子版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所公章后报送。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和电子版:《大连市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表》(附件1)和《大连市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一览表》(附件2)。

  (二)纸质版: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复印件。

  (三)纸质版:海外任职、拥有技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拥有技术成果包括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主持参与过的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为外文的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资质证明。

  (四)纸质版:申报创新人才长期及青年项目的,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五、有关事宜

  (一)项目申报人及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申报材料要全程使用涉密计算机,电子版要刻录光盘报送,纸质版材料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QQ等传递申请人信息,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等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做好引进人才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获取科研经费、竞业禁止等方面风险评估,并按规定作出承诺。

  联系人:吴闯

  联系电话:84379341

  附件:

  1.大连市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表 

  2.大连市引进中国籍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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