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连化物所长兴岛园区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见附件,如需查看纸板报告书,可来我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化物所生活配套区的居民、海景花园和新港小区附近的居民、沙包村和汇益华庭附近的居民、新港小学师生、长兴岛中心幼儿园师生、长兴岛高级中学师生和长兴岛医院的医患。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及格式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表述。

  联系人:刘忠晔

  联系电话:15940499203

  电子邮件:liuzhongye@dicp.ac.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12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大连化物所园区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版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