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我所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确保岗位聘用工作风清气正,请严格遵守《大连化物所评审工作纪律规定》。
申报人要严格履行科研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必须准确、清楚,不得有意拔高或夸大事实;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委履行评审职责。
评委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不得违反评审工作要求;不得参与任何可能干扰、影响评审工作的活动。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规为申报人提供任何便利;严禁任何干扰、影响评审工作的行为。
监察审计处加强对岗位聘用工作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84379970
电子邮箱:wangyue@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