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委托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单位的大连先进电子束测试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特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选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英歌石村。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频超导注入器大厅、高频超导模组组装测试大厅、低温工厂及能源中心共4个功能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2950m2,其中高频超导注入器大厅的注入器测试隧道内将建设一条先进电子束测试平台,用于装置研发核心技术测试,测试过程中加速电子最大能量为120MeV,属于I类射线装置。该平台的超导加速器模组将在高频超导模组组装测试大厅的水平测试平台隧道内进行技术测试,测试过程中加速电子最大能量同为120MeV;构成超导加速器模组的超导加速腔将在高频超导模组组装测试大厅的垂测井内进行技术测试,测试过程中加速电子最大能量为35MeV。
二、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及防护措施
1)放射性污染及处理措施
(1)辐射照射
先进电子束测试平台的主体由一台能量为120MeV的超导电子直线加速器、束流运输线及废束桶构成。其辐射源项包括瞬发辐射和感生放射性两大部分。
瞬发辐射来源有:1)超导加速腔及超导加速器模组测试过程中由于场致效应产生的暗电流与结构部件发生的核反应从而产生的“瞬发辐射场”;2)先进电子加速器测试平台测试过程中由于电子束流在加速、传输等过程中的损失束流与结构部件发生的核反应从而产生的“瞬发辐射场”。
感生放射性来源有:1)垂测停机后由于超导加速腔结构部件被主束或者次级粒子轰击产生的活化产物而形成的“残余辐射场”;2)水平测试停机后由于超导加速器模组结构部件、隧道内空气、土壤和地下水等被主束或者次级粒子轰击产生的活化产物而形成的“残余辐射场”;3)先进电子加速器测试平台测试停机后由于结构部件、设备冷却水、隧道内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被主束或者次级粒子轰击产生的活化产物而形成的“残余辐射场”。
根据预测,经混凝土屏蔽后,本项目注入器测试平台隧道、水平测试隧道四周墙外及室顶剂量率小于2.5μSv/h剂量率限值。
(2)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放射性废气来源于电子束流损失产生的初级和次级粒子引起的空气活化,主要活化产物有H-3、Be-7、C-11、C-14、N-13、O-15和Ar-41。非放射性废气主要为注入器测试平台隧道和水平测试平台隧道内,空气中的氧气、二氧化氮(NO2)和氮气(N2)均可吸收γ射线的辐射能量,发生辐射分解,形成氧原子(O)和一氧化氮(NO)。其中,产生的臭氧对人体健康有害,产生的硝酸可腐蚀设备。
本项目注入器测试隧道、水平测试平台隧道均设有通风系统,运行过程排风1次/h,停机后强排风6次/h。
(3)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工艺冷却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空压机排水,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共计25名,以50L/人·d生活污水排放量计,污水排放量为1.25m3/d,全年工作225d,共计281.25m3/a。项目运行过程中工艺冷却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空压机排水,约10m3/a。由于项目周边目前尚无市政污水管网可供排放,近期生活污水和工艺冷却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空压机排水,经汇集后收集在基地内设置的化粪池中,达到附近能源学院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后,由化粪池清理车外运污水至能源学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远期区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化粪池中污水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排入区域规划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放射性废水来源于中子引起的设备冷却水活化,主要活化产物为Be-7 和H-3。设备冷却水是闭路循环,只是在设备检修时需排出,但这是一年或多年才有一次。对于一次冷却水系统排出的水,检修时把它收集于冷却水收集池中,系统检修完后再送回系统进行复用,不排放。排放的废水还有一个来源是冷却水系统的泄漏,冷却水收集池容积10m3,而平台冷却水总量为4m3,所以有足够的容量来收集泄漏出来的废水。待排放废水暂存时间为1 年,待下次检修前排放。排放的废水要进行监测,经审管部门同意后,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排放要求排放到工作和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中去,由化粪池清理车外运废水至能源学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4)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是排风机和冷却水水泵。其中高频超导注入器测试大厅设有2台排风机和24台工艺冷却水循环水泵(水泵为一备一用),高频超导模组组装测试大厅设有4台排风机和4台工艺冷却水循环泵(水泵为一备一用),单台排风机噪声值约为75dB(A),单台排风机噪声值约为70dB(A)。排风机均设置在屋顶,工艺冷却水泵均设置在工艺冷却水机房内,由于噪声的距离衰减和墙的隔音,可以有效降低周围环境的噪声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所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设备检修时更换下来的已损坏的活化部件、冷却水系统中离子交换树脂。结构部件为磁铁、废束桶靶、法拉第桶靶,基本由铁、铝、铜、碳等材料组成,它们受束流长期照射后,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感生放射性。对此将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分门别类管理。按照相干光源的运行经验,每年加速器部件的活化量约0.5m3,先搁置在注入器测试平台内的废物暂存箱中暂存,最终是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处置库处置。非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为25名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厂区内50m3化粪池内产生的少量污泥。
三、项目所致人员剂量
项目正常运行对辐射工作人员的最大职业照射有效剂量最大值小于本项目职业照射5mSv/a的剂量约束值,对公众产生的有效剂量最大值小于本项目公众照射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规划(2012-2030)》中规划的大型科学工程和设施的发展方向,经过预测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设计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大连先进电子束测试平台项目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有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为使公众较为详细地了解该项目的信息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以便公众前来查阅,提供查阅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14日。
公众也可在网络自行查阅,环境影响评价简本的网络连接为:http://www.dicp.cas.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其他有关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示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dicp.cas.cn/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9月14日(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联系人:陶凯、姜福东
联系电话:0411-85760544、39787112
邮箱:taokai@dicp.ac.cn、jiangfd@dicp.ac.cn
环评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铁钢
联系电话:0311-85912804
邮箱:hehuanjingg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