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滨海实验室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辽宁滨海实验室联合基金类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主要方向
1. 能源化工
2. 精细化工
3. 能源化工新材料
4. 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
二、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为200万元/项,执行期为2年。
三、相关要求
1. 该类项目面向社会开放,需要联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或大连理工大学申报;
2. 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3. 研究内容应符合辽宁省重点发展产业,具有较强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
4. 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申报项目要求;
5.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正在承担辽宁滨海实验室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6. 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7.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7月10日,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请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应通过科研管理系统(https://mdpmi.dicp.ac.cn,所内科研人员钉钉扫码登录,所外科研人员操作指南见附件)在线填报《辽宁滨海实验室科研项目申请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天时、王小平
联系电话:84379693、84379223
电子邮箱:fengtianshi@dicp.ac.cn、wangxiaoping@dicp.ac.cn
附件:所外用户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