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滨海实验室能源化工联合专项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辽宁滨海实验室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滨海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实施方案》,现组织辽宁滨海实验室能源化工联合专项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

(一)化石能源产业升级

以化石能源产业升级和煤炭、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为目标,围绕石油和煤转化为烯烃、醇类、芳香化合物等高附加值化学品的关键技术,石油和煤基化学品制备聚烯烃,特种工程塑料等化工新材料关键技术,煤炭和石油轻质化和清洁化利用技术,天然气、合成气、甲醇转化等关键技术与石油化工原料、钢铁尾气等耦合新技术,天然气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高端化学品合成关键技术,煤转化以及油煤气融合转化制化学品新路线和新方法技术,以合成气为平台化合物的能源化学品合成技术,绿氢与化工过程耦合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石油和煤化工领域的应用等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构建能源新质生产力为目标,围绕氢燃料电池技术,甲醇燃料电池技术,高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碱金属离子电池技术,锂离子电池技术,锂硫电池技术,固态锂电池技术,高比能水系新型电池技术,耐高压新型电池技术,微型储能电池技术,新型太阳电池技术,液流储能电池技术,复合电能源技术,新型超级电容器技术,太阳能综合转化利用技术,绿氢固碳制化学品技术,电解水制氢技术,氢的存储与释放技术,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制氢技术,木质纤维素催化合成技术,光/电催化重整生物质技术,二氧化碳催化转化技术等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该类项目面向辽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大连市企业除外)开放,应与大连化物所科研人员联合申报。研究内容应符合第一条中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强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

2. 项目金额100万元/项;

3. 项目执行期为1年;

4. 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正在承担辽宁滨海实验室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6. 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申报项目要求;

7. 联合单位项目负责人均应签署申报承诺书。

8.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期为8月31日至9月6日,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请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https://mdpmi.dicp.ac.cn,实验室科研人员钉钉扫码登录,外单位科研人员操作指南见附件)在线填报《辽宁滨海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379223

电子邮箱:wangxiaoping@dicp.ac.cn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379693

电子邮箱:fengtianshi@dicp.ac.cn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29417551

附件:所外用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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