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所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建设,2010年11月,监察审计室会同基建办公室和综合管理处讨论制定了《大连化物所基建、维修项目公示规定》。根据规定,相关部门于2010年12月9日将基建项目、长兴岛住宅项目、维修项目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相关内容在所主页“信息平台”中的“基建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并做到实时更新。此项工作也得到全所广大职工的关注,浏览人次与日俱增,截止到2011年3月28日11时50分,浏览人次为1528。
所务公开是所务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今后我所还将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事项公开的力度,希望全所广大职工继续关注、监督所务公开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我所科技创新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文/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