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组织部分研究室有关人员学习新的科技经费管理规定

10月31日,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新的经费管理规定,重大项目办公室、财务处组织三室、七室、十五室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财教[2011]434号)。

重大项目办公室吴江主任首先通报了近期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所有关合同及预算编制的工作要求。随后,财务处高筠处长就如何按照国家新的管理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和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并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有关问题。经学习和研讨,与会近20位课题负责人对新规定关于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强化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要求、简化预算调整程序、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等要求有了进一步深入的理解。

此次学习活动加强了管理与研究部门针对课题管理的有效沟通,将对我所进一步做好863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文/图 袁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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