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至20日,中科院沈阳分院项目验收专家组对我所申报的三项“3H”项目进行验收,中科院沈阳分院院长特别助理陆祖祥担任专家组组长。我所副所长蔡睿,综合管理处、基建处、财务资产处、综合档案室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长兴岛园区人才周转公寓购买项目、长兴岛园区食堂建设项目和星海二站园区食堂改造项目。
验收会上,蔡睿指出,我所是第一次接受“3H”项目验收,各部门协同工作将全力配合验收组验收,希望验收组多加指导,以进一步提高我所“3H”项目实施管理水平。综合管理处汇报了本次申报验收项目的基本情况。随后,验收组分为建安、管理使用、财务和档案四个专业,进行了项目现场勘察和财务、档案资料审阅。
经审查,验收组认为长兴岛园区人才周转公寓购买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执行了国家及中科院有关基建、财务、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验收。长兴岛园区食堂建设项目和星海二站园区食堂改造项目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符合《中国科学院“3H”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管理要求,全面履行了招标、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程序,工程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达到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最后,专家组还对我所两个园区食堂改造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称赞了山上食堂阳光房的设计理念,为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交流空间和舒适环境。(文/于世东 图/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