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我所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国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氢能”)在大船集团签订了《海上风电制氢/氨产业链创新及产业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船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志忠与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郑炜,中船风电副总经理张晓阳,国创氢能总经理辛廷慧及各企业相关人员,大连市发改委工业处处长万九文,大连市科技局副局长蒋行海,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促进协会会长任峰等,我所副所长李先锋、科研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大船集团高级顾问牛淑鸿主持。
首先,杨志忠为本次签约仪式致欢迎辞;大船集团科技管理部副部长张义明介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我所燃料电池部部长邵志刚研究员以及大船集团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王飞分别作题为“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海上风电制氢/氨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推进”的报告;与会各方代表、政府及行业协会领导分别发表讲话。
李先锋介绍了我所基本情况,我所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着手布局相关领域,牵头筹建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院,牵头推进中科院洁净能源先导专项;讲解了氢燃料电池、液态阳光、低温合成氨及氨分解等领域的发展情况;同时认为本次战略合作能够结合大船集团的装备优势、中船风电的风电开发利用优势、我所及国创氢能在氢能及氢燃料电池开发及产业化方面的优势。
依据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将在“平等互惠、优势互补、深度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各自在绿色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优势力量,共同推进海上风电制氢/氨及其储运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文/刘洋 图/张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