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我所参与本次评价考核并获评“优秀”。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与本次考核,其中50个单位开放共享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获评优秀,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文/范旭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