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滨化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8月29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集团”)与我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山东滨州举行。滨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田,山东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党组书记刘峰,滨化集团董事长于江、总裁任元滨,我所所长刘中民、副所长李先锋、科研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任元滨和李先锋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会议由于江主持。
 
  刘中民表示,滨化集团是连续八年荣获全国重点用能行业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产业涵盖盐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热电、新材料、新能源等众多领域,双方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中试平台建设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希望双方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开展多维度、深层次、高水平的全面合作,为我国化工产业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提供重要支撑。刘峰表示,大连化物所是中科院系统的标杆研究所,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滨化集团是国内化工行业中标杆企业,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互利共赢,为山东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贡献力量。李春田指出,大连化物所是世界一流的研究所,此次与滨化集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必将助推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滨州市将全力保障大连化物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于江表示,大连化物所是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实力雄厚,希望滨化集团与大连化物所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为国家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随后,双方就科研合作、人才培养、中试基地建设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滨化集团是我国重要的环氧丙烷及烧碱产品生产商和三氯乙烯、油田助剂供应商,现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是“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基础化学百强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文/文志勇 图/张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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