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129日,我所与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化工集团”)长治市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潞安化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清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马军祥,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勇;我所副所长李先锋、科研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活动。黄勇与李先锋代表双方签订协议。

王志清详细介绍了潞安化工集团发展现状与产业布局,他指出,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煤炭、化工“双主业”的重点国有企业,潞安化工集团有雄厚的技术基础、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丰富的资源储备他强调,与大连化物所的深化合作,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李先锋详细介绍了我所科研进展与发展规划,他表示,本次项目协议签署,是在国家“双碳”目标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下,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起点,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他希望,通过双方的深化合作,能够做出有价值的成果,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产业,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签约仪式后,与会双方围绕拟合作项目的技术情况、研究进展和未来工作计划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文/图 卫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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