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加强我所科研物资管理,按照《大连化物所科研物资管理办法》(化物所发【2013】139号)的要求,研究组负责具体实施采购活动,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采购管理和库房管理工作;按照《大连化物所贵金属物资管理规定》(化物所发【2014】7号)的要求,研究组负责具体实施贵金属物资采购、管理及使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贵金属物资管理。
请各研究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的一名职工负责本组科研物资采购活动(默认为研究组行政秘书)。请有贵金属物资使用需求研究组指定“部门库房管理员”并将人员信息填写到“库房管理员登记表”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5月27日前报质量处。
联系人:贾文博
电话:8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