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2017年青年科技之星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相关申报要求请参看转发通知。
请有意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内容,于8月31日前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两份)、电子版及《青年科技之星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至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亮、刘丹竹
联系电话:84379575、84379178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liudz@dicp.ac.cn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的通知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17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获评青年科技之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成果能与我市相关科技企业对接;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含博士后经历)3年以上;
(三)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3篇;
2、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3位);
3、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含行业)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人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提交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间的合作协议(企业、医院申报对象不用提供);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
7、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公示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推荐。青年科技之星实行限项推荐。各驻连院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申报,由本单位初审、公示后行文推荐;企业及其他单位申报,按单位管理权限或税收征管权限,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每项材料认真审核,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1、申报材料,每项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正式推荐函一份;
3、《青年科技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4、《青年科技之星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每项一份。
附件:
6、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