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落实2017年夏季党组会精神,进一步用科技创新支撑并引领“一带一路”建设。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中科院国际合作局现启动2018年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按照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通过ARP报送。
一、定位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与共赢发展,以科技合作为先导,在战略咨询、项目合作、产能增效等方面全面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建设。
二、支持重点
1.面向“带路”需求和决策支撑的科学数据整合、分析与数据库建设。特别是通过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研究,整合“带路”沿线环境观测和各类数据资源,搭建开放共享的“数字带路”平台。
重点区域:“带路”沿线具有独特地质构造、地理条件、气候环境的地区,以及生物多样性和其他资源丰富的地区。
2.发挥我院科研攻坚优势,解决“带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基础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特别是在极端条件重大工程技术难题,脆弱生态系统下的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等方面。
重点区域:中巴经济走廊等“六廊”沿线的重大基建项目、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建设、北极航道开发与利用等。
3.通过与“带路”地区的产学研合作,带动我院先进适用技术在“带路”地区落地。特别是在低成本医疗、卫星通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绿色技术、资源开发与利用、生物制药等方面。
重点区域:民生需求强烈、产业亟待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及资本充沛的地区。
4.应对“带路”风险,通过“带路”科技合作推动我国输入性风险防控关口大幅前移。特别是在新发传染病预防、生物物种入侵、口岸人防安全、恐怖主义威胁等领域的科学问题研究和技术研发。
重点区域:周边接壤国家、生物安全薄弱、病原发源地、安全风险高的地区。
5.通过科技治理和智库咨询展现科技创新软实力,在“带路”问题研究和科技政策咨询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力。特别是利用“一带一路”科学院组织联盟、TWAS等多边平台发挥引领作用;为“带路”国家的政策、规划、咨询等发挥关键科技智库作用等方面开展的“带路”科技合作研究。
6.与具有学科优势的“带路”国家开展合作,提升我院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先进材料、加工技术、脑认知科学、高能物理、数学等传统优势领域开展合作。
重点区域:俄乌白、高加索三国及中东欧16国。
三、资助力度
专项项目资助期3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项目申请应对本领域“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有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
4、ARP项目受理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15日,9月15日17点后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
5、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可推荐最多1个项目报院。
五、ARP申报注意事项
1、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需由项目申请人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执行期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研究内容”页签请根据本申报指南附件2所列提纲在线下填写完成,并整体复制替换掉ARP上的“研究内容”页签内容(包括标题)。
3、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附件后,申请人务必点击“打印预览”页签对系统生成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及格式进行确认,该报表将作为基本材料提交专家评审(未点击“打印预览”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将不会被导出)。
4、附件材料须通过系统上传后,随项目申请一同提交,若有图片材料附件,需存入Word文档并加注图片说明后上传。附件材料整体内容不得超过3MB。
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于9月1日下班前告知科技处。如果我所申请数量超过一项,科技处将组织所内评审。
联系人:科技处 李婉君 89197 lwj@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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