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6月15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会同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组织专家对我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建设的“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进行验收。

验收总体专家组及工艺组由中国工程院副院长谢克昌院士任组长,中石油张新志教授任副组长;财务组由中科院计财局杨涛处长任组长;档案组由中科院办公厅潘亚男处长任组长;设备组由中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刘昱教授任组长。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相关领导,中科院邓麦村秘书长、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王越超局长、计划财务局潘锋副局长以及各职能处处长等参加会议。

潘锋副局长向专家组和课题负责人介绍了验收要求;课题负责人刘中民研究员作了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验收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专家组听取报告后对现场进行了考察,并审阅相关材料。随后,工艺组、财务组、装备组等专业验收组分别汇报验收意见(档案组已按照验收要求,先期于6月9日对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完成档案验收)。

验收意见表明:试验平台建设内容与规模均达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要求;项目建设与试运行期间,在基础研究、催化剂工业技术研发、工艺过程模拟与技术集成、甲醇制烯烃(DMTO)技术、甲醇制丙烯(DMTP)技术等方面圆满完成了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组织结构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合理,项目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规范。

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圆满完成了工程实验室研发平台建设,工艺技术先进,设备运转正常,档案齐全、完整,经费使用合理,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全面达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文/贺莎莎 图/刘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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